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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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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
一种可借鉴的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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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1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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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观点
以房养老
一种可借鉴的养老模式
  据报道,美国一位60岁的老太太,把自己的住房抵押给银行,银行每月支付她几千美元的养老费用,直到她去世后,银行才会收回这套住房。这就是美国当前流行的“以房养老”模式。最近,这样一个由金融机构“按月付款”购买老年人身后房屋产权的养老模式——“幸福人寿”在我国现身,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

  大家都知道,我国目前人口压力非常大且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压力也处于满负荷状态。据有关资料显示,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2亿,占总人口的近1/4。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因人口寿命的普遍延长,高龄老人增多,预计这一比例将高达35%。到那时,中国的老龄人口数量将比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这5个发达国家的总人口数量加起来还要多。

  养儿防老,在我国是一个非常传统和现实的观念。但是,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家庭养老、二人养老的传统模式正在弱化。如何缓解巨大的老年人口压力,如何解决规模如此庞大的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因此,拓展养老途径就成为必由之路。

  从美国的经验来看,“以房养老”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养老模式。为了使“以房养老”模式在我国得到较好推广,在去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委员们就“以房养老”发表了看法并拿出提案供相关部门参考。而在此之前,南京就已开始探索“以房养老”的模式。在上海,从去年也开始推出“住房自助养老”。

  由于目前“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这一新型养老模式在我国的推行还存在着诸多阻力,因此,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争取早日推出适合我国实际的“以房养老”模式。

  推行和实施“以房养老”模式的社会保障工作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的事情,需要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完善机制制度入手,抓好“以房养老”的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完善,确保“以房养老”这一利好举措顺利推行。(何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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