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资料显示,每年全球要消耗5000亿个塑料袋,其中只有不到3%可回收。塑料购物袋已经在全世界泛滥成灾,反塑料袋运动的势头正在逐渐增强。目前,世界各国以及国内一些城市纷纷出台相关规定,以限制或禁止使用塑料购物袋。
国外
孟加拉国:从2002年开始禁止使用塑料袋。此前,首都达卡的950万人每天要消耗1000万只塑料袋。禁令颁布后,全国315家生产塑料袋的工厂全部关门,塑料袋的用量减少了90%。在孟加拉国,法律规定进口或销售塑料袋的人可被判最高10年刑,发放塑料袋者则被处以6个月的监禁。有些商人曾被罚款,最多的被罚了2000美元。
不丹:从1999年开始禁止使用塑料袋,在此之前,有关方面花了3年时间讨论这个问题。但是,法律的实施情况却不尽如人意。目前,那些给顾客提供塑料袋的商人可能将被吊销营业执照,但这一惩处几乎从未被实施过。
韩国:不管你在韩国商场购买多么昂贵的东西,商场都不会赠送购物袋。如果客人没有自备袋子,就要花100韩元购买纸袋或塑料袋。当然商店会原价收回这些袋子,顾客也可以拿旧袋子到商店或超市换新袋子。韩国自1999年实行购物袋收费制后,塑料袋的使用量减少了60%。
爱尔兰:从2005年3月4日开始采取环保措施,对每一个塑料购物袋征收相当于13美分的税,所收资金全部纳入环保基金用于环境保护项目。实践表明,这种做法对遏制白色污染非常有效,塑料袋使用量骤降了90%。同时,该税收还为爱尔兰的环保项目筹集了一笔可观的资金。
国内
北京:今年11月中旬,北京各家超市纷纷表示,不再提供免费塑料袋,将通过收费或免费发放环保购物袋等手段,减少一次性非环保塑料袋的使用,市民购物时将需要领取环保购物袋,或为那些不环保的塑料袋付费。
深圳: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规定,深圳市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商家在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时,应当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供消费者选择购买。如果商家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或者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时,没有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