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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1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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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一户不交费全楼都不供暖,已经按时交费的住户觉得很冤——
这样对我们不公平
律师观点:“连坐”催交取暖费违法
  本报讯 (记者 杨文静) “必须全部住户交齐取暖费,才能给你们供暖。”昨日下午,听物业公司的人这么说,张先生很生气,他说:“这不是搞‘连坐’吗?我早就交费了,凭什么不给我供暖?”

  张先生家住中侨绿城60号楼2单元,他们这一单元一共14户,其中一户是寄宿在此,家庭收入很低,还有一户业主准备将房子出售,没有在此居住。

  去年,由于取暖费没有及时交齐,物业公司迟迟不给供暖。张先生的爱人唐女士只好挨家挨户做动员,最后,是唐女士将14户人家的取暖费收齐,交给了物业公司。直到今年元旦,大家才用上了暖气。

  今年11月9日,中侨物业公司将交费通知贴到了每个单元门口,可是直到昨日下午为止,整个单元只有两户按时交纳了取暖费。张先生说:“据我所知,现在有6户早就准备好了钱。大家持币观望的原因不是不想交,而是不敢交。”

  两家特殊的住户成为此次供暖的关键:一户收入很低,去年勉强交了30%的取暖费;另一户房屋待售,根本没人居住。可张先生家住的这幢楼暖气管道并不是分户控制的。一旦通上暖气,那么一栋楼的每家住户都是热的。因此物业公司要求,即使不在这里居住,也必须交足100%的取暖费,否则整栋楼都不供暖。

  取暖费明明已经交了,可每天晚上还得开着空调取暖,张先生觉得这电费花得实在太冤枉。最近妻子又很忙,也不可能还像去年那样继续帮物业公司催款。眼瞅着天气一天天变冷了,看见家里70多岁的老人和6岁的孩子冻得在屋里打哆嗦,他的心里很难受。

  昨日下午,张先生又去找物业公司协商。一名女同志笑着说:“我们会催交取暖费的,要不了多久了。”但是“要不了多久”究竟是多久,她却答不上来。在张先生的再三追问下,她又说:“你不要着急,现在天气还暖和。”

  针对这种类似靠“连坐”催交取暖费的方法,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的侯丽娜律师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供暖企业不能因为个别用户不交取暖费就停止向其他用户供暖。张先生按时交纳了取暖费,他与物业公司之间就形成了契约关系,应该享受到供暖服务。物业公司收了张先生的费用,却不给张先生供暖,在法律上就是违约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个别住户不交取暖费,物业公司也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而不能采取损害已交费用户权益的违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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