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教育系统将教育公平确定为重要的教育目标,并出台有关政策,要求各学校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简化各种入学手续。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市77所学校向农民工子女敞开大门,在我市务工的外来人员的子女可以就近选择学校就读。目前,我市已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农民工子女的待遇与城市区学生一样。(本报昨日A2版报道)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个人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身在城市的一些农民工子女长期游离于义务教育之外,这实在是教育方面一种引人深思的耻辱和不容忽视的悲哀。我市出台政策,保护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实乃善举,彰显了“教育面前人人平等”,令人如沐春风,如饮甘露。
但是,我们在欢欣鼓舞的同时,不可武断地以为城市学校大门敞开了,农民工子女就能够真正享受到公平的受教育权,我们更应该关注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学校受教育过程中的身心健康,让农民工子女有尊严地接受教育。
毋庸讳言,由于收入、消费水平存在城乡差异,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学校之后,易出现“水土不服”,生活和学习上同城市学生的不谐调在所难免,但是这种不谐调也让歧视的“病毒”乘虚而入。据调查,很多农民工子女都有一种恐惧,一种深深的被歧视的恐惧,于是,为数不少的农民工子女宁肯选择条件差但能找到归属感与认同感的农民工子弟学校,甚至“心甘情愿”充当“留守儿童”,也不愿在充斥歧视的公立学校就读。
在洋溢歧视的环境里接受教育,是扭曲的教育,是畸形的教育。一双双稚嫩而敏感、羞怯而好奇的眼睛,遭遇的却是趾高气扬的轻蔑,甚至满脸不屑的歧视,这对农民工子女那原本就脆弱得不堪一击的自尊心是莫大的折磨与摧残!更将灾难性地成为孩子们成长中一种挥之不去的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迁移到城市的农民工将会越来越多,而农民工子女也成为一个日益庞大的群体,如何让这个群体公平地享受最基本的义务教育,不仅关系到我国教育的成败,更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全社会都应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健康成长,关注他们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自我教育以及社会教育,帮助农民工子女消除“被歧视”的心理,使他们和城市学生能够水乳交融,有尊严地接受教育。因为,善待农民工子女,其实就是善待我们共同的未来。
(月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