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东莞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据称,东莞市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12月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禁猪,今年8月份曾经在广州荔湾区有过争议。荔湾区“为改善市容市貌”下发了一个《关于限期整治饲养生猪场的通告》,其实东莞为减少污染而禁猪与此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无非为了一个面子好看。但禁猪之举措明显与《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相悖。《意见》指出:“各城市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东莞明目张胆与国家缓解民生难题的政策背道而驰,不晓得意欲何为? 张成才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