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将至,众商家的“促销大战”已如火如荼地展开,在促销手法上商家更是各显神通,而许多消费者也摩拳擦掌,准备“低价”抢购一番。近年来,因“年底促销”引发的消费纠纷已成为节后消费投诉的热点,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应该理智消费,谨防消费陷阱。(本报昨日A7版报道)
每逢“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以及年终,全国各地在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假活动的同时,相关部门也会举行许多活动,提醒、劝诫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擦亮双眼去消费。
中国的消费者是世界上“消费素质”最高的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被迫学习一些原本可以不必学习的知识,以提高自身鉴真辨赝的能力,并希望自己炼就一双能明察秋毫的“慧眼”,把那些五花八门的消费陷阱和伪劣商品看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
然而,一些商家设置消费陷阱的手段日新月异、变幻莫测,且会不断改头换面蒙蔽消费者。当消费者历尽千辛万苦躲过一些陷阱后,新的伪装又会令他们无所适从。消费者的知识更新永远赶不上商家的推陈出新,所以,杜绝消费陷阱绝不能仅仅是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
既是陷阱,我们便不能仅仅满足于发现它,避开它,有效与负责任的做法是,填平它,以免其再危害他人。当然,釜底抽薪的做法是将挖掘陷阱的人绳之以法,防止其转换阵地,继续为非作歹。
那么谁来为消费者“填平”消费陷阱?笔者以为,商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部门应该满腔热忱地肩负起这个责任,切实行使监管权,制定相应的责任规范,填平消费陷阱,迫使商家诚信经营,忠实服务,还消费者一个清静、放心的消费环境。
(月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