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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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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违规经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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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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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瓶装液化气零售价“限价”首日:
未发现违规经营现象
记者 李卫超 摄

  本报讯(记者 张喜逢 实习生 焦琳 通讯员 李红军)昨日,我市城市区12.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瓶装液化气)零售价开始实施“限价”——每瓶售价不得超过81.25元,这一惠民措施实施首日情况如何?我们随同市发改委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市场走访(如图)。

  昨日9时许,我们来到洛阳新奥液化气有限公司,在营业厅内看到,瓶装液化气零售价已由90元调整为81元,工作人员正在有条不紊地为用户装车、办理手续。

  一购气市民高兴地说,6日,他从《洛阳晚报》上获知瓶装液化气降价的消息后,就专门等到降价首日来换气。这样的降价惠及众多市民,减轻了市民的生活压力。

  洛阳新奥液化气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此次“限价”措施规范了液化气市场的价格秩序,也能让更多市民得到实惠。

  随后,工作人员又来到瀍河回族区原洛阳铁路分局液化气供应站,见这里的瓶装液化气售价也进行了调整,“红瓶”零售价为80元,“蓝瓶”为81元。

  除了对一些比较大的液化气供应站进行检查外,工作人员对街头一些公司设立的液化气供应点也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违规经营现象。

  据市发改委物价部门负责人介绍,2004年以来,我市居民主要使用的是14.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市区各液化气经营单位以炼油企业的实际出厂价为依据,每瓶加7元定额差价进行销售。后来,因炼油厂提高了其出厂价格,瓶装液化气随之高进高出。近期,12.5公斤瓶装液化气一度涨到90多元。

  上个月,物价部门再次对市场检查时发现,12.5公斤装的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平均在92元左右,给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压力。为了稳定价格秩序,有关部门随即开始对民用瓶装液化气作价办法进行调整。从昨日开始,民用瓶装液化气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瓶装液化气每瓶售价不得超过81.25元。

  该负责人还说,昨日,他们调集各区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对辖区的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进行了检查,尚未发现有人违规乱提价。如果市民在以后发现有售价违规或者缺斤短两等问题时,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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