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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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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世界邮展 提升洛阳文化软实力
警方“利剑”打击犯罪
市民参与可获奖励
未发现违规经营现象
公 告
运动服装 招标启事
系列巡展巡演活动将进县区
洛阳交警人性执法
界首乘客倍感温暖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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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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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利剑”打击犯罪
市民参与可获奖励
  本报讯 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冬季打防攻势“利剑”行动,我市公安机关筹集了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见义勇为者。

  我市警方近日推出如下奖励措施:对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者,奖励500元现金;公安机关据此展开侦查,得以侦破重大系列案件的,奖励见义勇为者1000元至5000元现金。

  受害人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现金;公安机关据此侦破重大系列案件的,奖励受害人1000元至5000元现金。

  积极举报刑事犯罪线索,公安机关经查实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举报者300元至3000元现金。

  主动协助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300元至2000元现金。

  以上所称“犯罪嫌疑人”,均指经公安机关审查涉嫌构成犯罪的。 

  在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的,可申报见义勇为基金奖励。

  市公安局要求受理群众举报线索的办案单位、民警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任何情况,对失、泄密人员将依照有关法纪严厉惩处。

  (罗恭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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