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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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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费很诱人,可交货时却麻烦连连——
遇到这事您可得小心了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戚帅华) 近日,老城区的黄先生经历了一场尴尬:一个月前,他听信了某工艺品加工部“加工回收”的承诺,交押金后又花钱买了材料进行组装,但产品加工好后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挑毛病,不仅不支付加工费,连押金也不退了。

  黄先生说,2007年12月初,他看到一则招聘信息,称七一路一家工艺品加工部组织加工工艺相框,加工费每件10元。黄先生觉得这事儿不错,便找到了该工艺品加工部,一个自称是经理的人和黄先生签了合同。双方约定,黄先生10天之内加工出10件合格产品,加工部就退还押金;若合格的产品超过10件,每多一件黄先生还可多得20元加工费。黄先生于是交了200元押金,买了材料带回家。

  2007年12月18日,黄先生拿着加工好的15个相框来到该加工部交货时,店里派了两个员工来“检查质量”。“质检人员”一会儿挑这个有毛病,一会儿又说那个不合格,最后仅挑出了4件合格产品。后经黄先生一再质疑,对方又挑出了4件合格产品,付给了黄先生80元的加工费。但由于只有8件合格产品,黄先生先前支付的200元押金被店方扣下了。

  后来黄先生问了好几个曾为该店加工产品的人得知,没有一个能做出10件合格产品领回押金的。黄先生告诉我们,在双方的合同中,关于合格产品的标准十分模糊,基本上是由对方决定的。“辛辛苦苦给别人干活,可最后不仅赚不到钱,还要赔钱,太让人窝火了。”黄先生气愤地说。

  记者从市12315投诉中心了解到,类似黄先生的这种投诉,工商部门以前就接到过。投诉内容常为,加工者预先交付押金领取材料,对方承诺高价回收加工好的产品;可当加工者拿着加工好的产品去领钱时,却被告知自己的产品不合格,不能回收,而且所交的押金也不予退还。工商人员提醒大家应谨防此类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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