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郝洋 通讯员 肖慧)
正值换季,我市服装市场“清仓甩货风”早已上演,商家纷纷打起“价格战”。然而,昨日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有些商家借着特价服装“售价已经接近成本”为由,拒绝履行“三包”服务。
上周日,市民蒋女士在唐宫路小商品市场买了一款特价牛仔裤。因为商家打出“换季清仓”的招牌,所以该店很多商品都打折出售,有的甚至二三折起价,而蒋女士购买的牛仔裤原来标价180元,现在仅售50元。蒋女士感觉很划算就买下了。可过了两天,她发现裤腿内侧的缝合处已经开线,并且有开裂的趋势,于是她找到商家要求退货。然而对方却表示“这是特价断码商品,已经在赔本卖了,况且这个尺寸只有这一件”,从而拒绝退货。在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才同意为蒋女士调换同等价格的另一款式商品。
正值夏秋之交,昨日记者走访我市商场、服装专卖店发现,“清仓”、“特价”等招牌已成为主旋律,商家以买一送一、满额返款、单件减价、多件打折等方式拉开了服装“价格战”,也使得不少消费者纷纷慷慨解囊。然而当我们询问这些特价商品若有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退换时,大多数商家表示“只能换,不能退”,也有商家的售货员明确表示“特价服装一律不允许退换”。
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商品换季减价可能确实降低了商家的利润,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能“打折”。商家对于降价的换季商品仍必须实行“三包”服务,而一些商家以“特价”、“没有利润”为由拒绝进行消费维权或将其缩水是毫无道理的。如果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或消协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