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早安排有关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9月13日至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