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生常谈”是个含有贬义色彩的词语,指的是常讲的没有新意的老话。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还真得“老生常谈”,因为一些明明白白的道理,可就是有人不按道理来,所以你只能时时给他提个醒。
上周的新闻热线,需要“老生常谈”的事儿真还不少。
先看看学校里发生的几件事情吧。
10月27日,市民李先生来电话说,他孩子在高新开发区一所小学上三年级,因为作业没完成,校长就打孩子耳光,孩子的脸都被打肿了。开学两个月了,孩子已被打了好几次,其他孩子也因同样的原因挨过打。这事儿由于种种原因,记者的采访没能完成。如果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这个学校的校长可真该反思了——师者,人之表率也,抛去别的都不说,仅仅动辄打学生耳光,你不怕孩子们长大后也都用拳头、耳光来说事儿?
10月29日,秦先生来电话说,汝阳县一所民办寄宿学校有3名初二学生经常上网,校方不是批评教育而是体罚殴打,后来这几个学生就出走了,到现在已经八九天了。学生迷恋上网以至于旷课、逃学,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大家在谴责违规网吧的同时,正在积极寻找有效的办法,学校在其中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但如果像汝阳县这所学校一样行事,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还有更绝的。10月30日市民杨先生来电话反映,他的孩子在涧西区某小学上四年级,10月29日中午他接孩子时,发现老师把孩子带到了派出所,询问原因后得知是因为孩子没有完成作业。后来,派出所的民警也劝说老师这样做不好,但该老师执意把孩子留在派出所。孩子作业没有完成被送到派出所,这个老师的做法真“特别”,如果所有的老师都这样做,老师们要省事了,警察可要大规模扩充队伍了。再者,“某某学生被老师送到了派出所”,这样的说法会不会成为这个小学生的“精神十字架”?
再说说存车的问题。存车收费天经地义,收了费给个凭证合情合理,但这不成事的事最近也成事了。
10月27日,市民张先生来电话说,10月25日下午他骑电动车到唐宫路小商品市场买东西,把电动车停到了门口,当时看车子的人没有给张先生发停车牌,而且那里一直都没有给停车牌的习惯。张先生出来以后发现车子丢了,找到看车子的人,他就以没有停车牌为借口不承认张先生停放过车子。
10月28日,牛先生来电话说,前几天他和家人到隋唐城遗址游玩,新买的电动车寄存在门口,有人看车收费,但没有收费凭证。当天下午出来,他发现电动车丢失了。后来有人愿赔他100元了事,但牛先生不同意,事情现在还没有解决。
同样,10月31日李先生来电话说,他在市妇幼保健院门口停车,但看管车的工作人员只收费不给停车牌,他反复说也没用,看车的就一句话:“我们这里就这样,你不想停了把车停到别处。”
停车收费给不给凭证看似小事,但和许许多多的市民的切身利益相关,您说咱能不说道说道这事儿? (记者 杨海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