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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裴女士对现在的房子很满意,可她已经有了“新动作”:她在洛阳新区买的新房明年5月即可交付使用。“4室2厅180平方米,22楼,站在观景阳台上,几公里的洛河尽收眼底,视野开阔极了!”她说,房改让她住上了自己的房子,购买商品房让她拥有了真正想要的住房,生活由此充满希望。
房改有“改”有“建”,安居善莫大焉
房改除了“改”,还有“建”。
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政策指导科一位负责人介绍,房改最直接的产物就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即“安居工程”的实施。当时规定,全市在职职工自1995年1月1日起,由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各按职工工资总额的5%逐月交纳住房公积金,划归职工个人专户。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减轻职工买房的经济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调动各售房单位的积极性,当时还规定,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全部留归售房单位,专项用于职工的住房建设和维修。
据介绍,“安居工程”从1995年实施以来,让城市许多住房困难户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圆了住房梦。1996年年底,我市首批安居工程小区华林新村和南苑小区以每平方米880元的成本价向工薪阶层出售。这些小区努力做到“造价不高水平高,标准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
瀍河回族区华林办事处副书记董建军告诉我们,华林新村占地200亩,一共64幢楼房、210个单元、2470户,住户多为旧城改造时的搬迁户以及一些单位集资购房的职工。1992年他搬进来时,住的就是这里单位集资建的一套近6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1996年房改时,他拿出1.9万多元购得了这套住房。
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已开发建设104个经济适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达454.64万平方米,解决了48829户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问题。
我市社会学者安锋认为,房改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一个重要步骤。在所有改革中,房改与老百姓生活关系最密切,对人们观念的冲击也最大。社会学家们普遍认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两个翅膀,一是汽车,一是房地产。房改实现了体制的转轨,完成了观念的更新,刺激了房地产的活跃,对改善民众的居住条件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