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某开发公司问:对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谁负责登记?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张彦立、鲁辉律师答复:生活实践中,出于对自己子女以后生活的考虑,有些父母或监护人会提前为子女购买居住房屋。但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此规定不尽详尽,往往存在一些操作上的不便,新颁布施行的《房屋登记办法》对此予以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对于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购买的房屋,可以登记在未成年人的名下,同时也明确规定监护人在提交了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后,可以代为未成年人申请登记。另外,如因未成年人的利益,在处分未成年人的房屋申请变更登记时,由于未成年人的身体和智力不尽完善,监护人还应当出具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因此,你公司在商品房的销售和登记过程中,注意把握购买方的真实主体身份,准确做好商品房的产权登记,保障房产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