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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古稀的薄希平律师仍身兼数职,发挥着余热。 | |
核心提示
在我市司法界有这样一位老人,他默默无闻地从事基层普法工作56年,其间为我省、我市培养了数百名专职律师;他是洛阳市第一位国家一级律师,也是目前我市仅有的两位国家一级律师之一。他就是在我市乃至我省司法界素有常青树之称的薄希平。
提起薄希平,业界人士会想起他在法庭上的雄辩风采,想到他在各级法律知识培训班上讲解的经典案例,想到他在高校讲坛上妙趣横生的演讲,还有对洛阳年轻律师的言传身教。
11月16日,已经73岁高龄的薄希平老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简朴的装束、中等身材、黑黑的睫毛让一双眼睛很有神采
少年漂泊,求学成绩一直优异
上世纪初,山东半岛成为军阀混战的主战场,民不聊生。薄希平的爷爷带领全家十几口人离开老家利津县来到河南洛阳,居住在老城民主街。薄希平的父亲11岁便到铁路上做了学徒工,后升为司炉、火车司机,并参加了著名的陇海铁路大罢工。
1935年8月,薄希平出生在老城民主街。日本侵略者逼近洛阳城,薄希平的父亲被组织调往西安,年少的薄希平便踏上了长达10多年的漂泊求学之路。
由于薄希平天资聪明又勤奋好学,他仅用了3年时间就读完了西安铁路小学,随着局势的进一步动荡,他又在蔡家坡(西距宝鸡44公里)读完了初中,又转到兰州完成了高中学业。上学期间,薄希平非常喜欢看推理小说,特别是父亲送给他的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
1950年,年仅15岁的薄希平以优异成绩考取了河南大学政治系法学专业。两年后,他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了广州市人民法院。
经历丰富,成为新中国首批律师
1954年9月,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这一月,薄希平和两位法学教授被调到广东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组工作。不久后,薄希平又被调至中南六省最高政法机关——中南政法委员会做政法调研工作,主要协助最高人民法院的同志处理湖南省的一些重大案件。不久大区撤销(省直接归中央管辖),经申请,薄希平被调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成为当时洛阳最年轻的司法工作者。
1956年年底,国家司法部发出了“从司法战线抽调3000名骨干组建全国律师队伍”的通知。当时,“律师”在新中国还是一个崭新的职业,虽然有很多人对这个职业不理解,甚至发出许多不屑的声音,但年仅21岁的薄希平看到了这个职业的巨大意义,自愿申请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到市司法行政处(现市司法局)担任律师。
被划右派,仍坚定依法为民维权的信念
上世纪50年代后期,依法为被告人辩护的薄希平被指责“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划为右派分子。1958年4月,薄希平被发配到洛阳市蔬菜公司卖菜。他清晰地记得,有一次冒着暴雨进菜,一个人拉架子车从涧西六号街坊出发,过西工,走老城,出东关,到郊区拉回了300多公斤茄子,受尽了苦头。
1962年,薄希平被平反,第二年,被调至拖拉机研究所搞基建工作。
“那时卖菜、磨豆腐,还有大办钢铁时彻夜不眠地炼焦炭,使我尝到另一种生活的滋味。”每每谈到那个风雨飘摇的时期,薄老总是感叹,正是因为那时经历的许多困苦,才让他更加珍惜生命,更加坚定地树立了依法为民维权的信念。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法制建设。1979年上半年,薄希平被调回市中级人民法院。1980年1月,薄希平又从市中院调到洛阳市法律顾问处任主任律师。
认真履责,法庭辩护一丝不苟
198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5部法律开始生效。8月起,以薄希平为首的市法律顾问处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精神,开展辩护工作。
薄希平遇到的第一个案件就是龙门煤矿发生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他负责为被告人辩护。虽然杀人的事实清楚,被告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薄希平从被告人的杀人动机及其他情节入手进行辩护,维护了被告人应有的合法权利。当时,正值市直机关星期四理论学习时间,千余名干部参加旁听,效果很好。
一次,某县发生一起公民被电警棒击伤数日后死亡的案件,法院认定为伤害致死,准备重判被告人。证据来自全国最有名的司法部设在上海的刑事鉴定机关“……,可致死亡”。薄希平说,“可”字是选择性语言,可以致人死亡,也可以不致人死亡,并不能成为准确认定的证据。法院方面于是二次派人到上海询问,鉴定机关说:“如要准确认定,需找10只猴子实验。”法院没有找猴子,但撤销了对伤害致死情节的认定,只认定为一般伤害,判处被告人4年有期徒刑。薄希平对一个字的质疑,使案件的结果大大改变。
此后,薄希平及他的律师团队对一个接一个的案件开展了辩护工作,影响扩大至三门峡、南阳、许昌等地。到后来,每年全省律师协会都会到洛阳进行交流活动,为当时我市的案件辩护工作及整个法律服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积极普法,培养大量律师人才
1980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生效后,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普法宣传活动。拥有多年普法经验的薄希平,进工厂、到学校、入部队,向各级群众宣讲两法近百次。
由于工作繁忙,薄希平就利用节假日为市司法系统培训班讲课;到郑州司法学校为省司法厅的全省律师培训班讲课;他还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到洛阳电大、洛阳工学院(河南科技大学的前身)法律专业班授课,为改革开放初期洛阳市、河南省法律人才的培养贡献了力量。
“文革”结束后,律师制度恢复初期,洛阳市的律师人才严重匮乏。市法律顾问处采纳薄希平的建议,招收兼职律师。由于当时报名人数近400人,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薄希平便先讲课后面试,最终录取了50名兼职律师,随后又在这50名兼职律师中吸纳了20人成为了专职律师。与此同时,中华全国律师函授办所设的洛阳辅导站也邀请薄希平出任站长。1987年,薄希平到中国政法大学进修涉外法律。并于第二年,通过司法部评审委员会的评选,成为国家一级律师。
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授课、辅导,20多年来,薄希平为省市培养了数百名法律人才。在他的学生中,有现任市律师协会会长的冯俊岭,高级律师谢平建、葛健等人。
热爱法学,至今仍在发挥余热
1985年,洛阳市法学会成立,薄希平任秘书长。20多年来,在一无编制二无经费的情况下,薄希平和其他热爱法学研究的同志想方设法克服困难,较好地开展了洛阳的法学研究活动。
薄希平亲自组织了数次较大的法学研究活动,包括依法治市学术研讨会和有全国20个省市人员参加的大型行政诉讼法研讨会,还组织过不少学术交流活动,包括请中国政法大学的名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济学专家等多次到洛阳讲学。2000年,洛阳法学会被评为全国先进学会。
1998年,63岁的薄希平退休了。同年5月,经省委统战部考察推荐,他被任命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现在,薄希平除了在河南书剑律师事务所任职外,还是洛阳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因喜爱老子的哲学思想,他还担任洛阳老子学会的顾问,2007年参加了“老子与洛阳”国际学术研讨会;他被市纠风办确定为民评代表,帮助各部门搞好政风行风的民主评议工作。在生活上,薄希平老人喜爱下象棋、打乒乓球、跳舞,常年坚持体育锻炼,一直保持着旺盛精力投入到他热爱的法律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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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希平1992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并于同年12月担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1993年,他开始担任洛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省律师系列职称高评委委员、省法学会理事等职。他曾多次被评为市司法先进工作者、省社科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律师、优秀政协委员。
由于薄希平在我市司法界的突出贡献,他当选政协洛阳市第六、七、八届政协委员,第七、八届政协常委,他的名字被收入《中华全国名律师词典》、《中华全国名人词典》、《中国专家人才库》等典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