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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演出合同印章和周杰伦经纪人签名,以此取得洛阳某演出有限公司的信任,骗取演出定金60万元,上海一演出公司老板昨日被我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被告人徐旭是上海某演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7年4月,他以能够取得台湾艺人周杰伦2007度大陆地区个人演唱会授权为由,与洛阳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演出合约,收取该公司定金20万元,却一直无力履约。
2007年7月14日,徐旭虚构可以取得台湾艺人周杰伦2008年度大陆地区个人演唱会授权的事实,以自己的公司作为中介公司,与洛阳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杰威尔音乐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周杰伦2007-2008中国巡演会洛阳站演出”的三方合约,其中的杰威尔音乐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同印章和周杰伦经纪人赵某的签名均系伪造,以此取得洛阳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信任,骗取演出定金60万元。案发后,警方追退赃款2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张玉鲁 李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