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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改革开放30年 大型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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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三大步,迈入全民医保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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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2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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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三大步,迈入全民医保时代
本报记者 陈小伟
我市城镇居民踊跃登记参加医保。(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2000年,我市启动实施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03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新安县开始试点,2007年覆盖全市;2007年9月,作为全国首批79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此,我市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广大农民。截至今年10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83.7万,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51.8万,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人数达460.6万,洛阳迈入全民医疗保障时代。  

  第一步:城镇职工医保拉开全民医保大幕

  说起参加医疗保险的好处,家住涧西区的丁先生直竖大拇指。两年前,丁先生被查出患了血管瘤,在洛阳治疗一段时间后转到北京治疗,前后花费近10万元。享受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2.9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后,由于丁先生还参加了洛阳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于是大病救助医疗保险为他支付了4.17万元医疗费,这样下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共为他支付了7万多元。

  来自工薪家庭的丁先生说:“7万元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要不是我参加了医疗保险,还不知道要向多少亲戚朋友借钱呢!”

  在洛阳参保的马先生退休后回到嵩县居住,今年10月生病后在当地医院花费了6757元。以前,马先生需要回洛阳接受治疗,办理医保报销手续。自2000年以来,我市适时调整参保政策,在洛参保异地居住时发生的医疗费用也能报销了。就这样,医疗保险为马先生支付了5000多元的医疗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民强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医疗保险制度是指参保人员生病或受到伤害后住院治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我市于2000年6月启动实施了《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暂行规定》,覆盖面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该办法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费,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当时的年度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2001年2月,《洛阳市城镇职工大病救助保险实施意见》出台,参保职工大病救助保险年度最高赔付限额为15万元。

  张民强说,为了让参保职工就医时最大程度受益,为了把更多“职工”纳入医疗保障体系,2000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近30套办法和规定,规范和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政策。它包括《洛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与报销暂行管理规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范围、报销比例和诊疗项目的通知》、《关于洛阳市市属企业和原未享受公费医疗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洛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等。2005年,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参保职工年度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9万元。

  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83.7万;2000年至今年10月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共支付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近24亿元。

  第二步:新农合让500万农民看得起病

  今年1月,因急性心肌梗死,关林镇农民李先生在洛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花费6万多元,而新农合为他一次补助了2.3万元。

  今年7月以来,古城乡农民闫先生先后6次住院,医疗费8.2万元,新农合为他补助了3万元。

  说起新农合,新安县仓头乡的姜勇最有体会。姜勇弟兄3个都有工作,也很孝顺,老母亲想住谁家住谁家,一家三代其乐融融。但是,3年前,母亲得了脑血栓,一年复发两三次,每次住院治疗半个月,医疗费用为3000多元,加上各种开销共4000元。姜勇说,由于母亲参加了新农合,每次住院治疗都能享受1500元左右的补助。3年下来,新农合给他弟兄3个“省了”1万多元。

  洛阳市卫生局新农合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梁宏沛说,以前农村流传着“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治个阑尾炎,白种一年田”的说法,生动地道出农民朋友“怕害病”的窘状。2003年以前,由于没有医疗保障,我市一些农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很突出。

  为了解决农民看病贵难题,我市从2003年开始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当年,新安县被确定为我市首个新农合试点县,筹资标准为每年3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0元,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补助10元,一个医疗合作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助1万元;2006年,洛阳市又增加了偃师、宜阳、嵩县3个试点县(市),参合农民达184.14万人。2007年,新农合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实行,筹资标准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0元不变,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补助20元。

  梁宏沛介绍,试点以来,随着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助额度的不断增加,新农合的筹资标准也逐步提高,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参合农民报销的起付线显著降低,报销比例大幅提高。

  2008年,洛阳市新农合基金按每人90元筹集。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相应提高1倍,分别提高至每人40元,农民个人缴纳参合资金10元的标准不变,每个参合农民每年累计封顶补助由过去的1万元提高到现在的3万元,同时提高了各级定点医院的住院补助标准:乡镇卫生院和一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助标准由过去的50%~55%提高到现在的75%;二级乙等、丙等以及二级未定等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助标准由以前的40%提高到现在的60%;城市二级甲等、城市三级甲等医院住院补助标准由以前的25%~30%提高到现在的45%。补助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统筹补助金额累计计算。参合农民外出务工或走访亲友期间患病住院就医补助,比照我市辖区内同等级定点医院的起付线和补助比例执行。

  2008年,全市参合农民达460.6万人,参合率达97.4%,高出全省参合率近6个百分点。

  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共筹集新农合基金7.41亿元,有587.57万人次的参合农民享受到新农合补助,共报销5.38亿元。

  第三步:城镇居民参保,全民医保时代来临

  “在解决了城镇职工和农民朋友的医疗保障问题之后,城镇非就业居民,包括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困难家庭老年人、未就业的重度残疾人等群体的医疗保险纳入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但是,由于国家尚未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没有可参照政策,在2007年7月之前,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一直无法启动。”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王亚伟介绍说。

  王亚伟说,2007年4月,国家正在调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准备在全国一些城市进行医疗保险试点的消息传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迅速作出“务求必成”的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全力以赴,让洛阳成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

  2007年7月23日,洛阳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首批79个试点城市之一。2007年9月18日,我市出台《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洛阳市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实施办法》,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此举标志着我市城镇居民比全国大多数地区提前1年~3年享受到医疗保障,也标志着我市迈入全民医保的轨道。2007年10月1日,我市参保居民开始享受医疗保险,走在了全国试点城市前列。

  《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包括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他们参保享受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补助,一个医疗年度内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参加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根据缴费的多少,可分别享受2万元、4万元、6万元的补充保险。

  家住西工区的张先生今年50岁,几年前患上肺间质纤维化,由于没有医疗保障,病重时住院治疗一段时间,轻了就赶紧出院。2007年9月,我市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他登记缴费参了保。10月份,他病重住院,全部医疗费用为14525元。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办法,扣除816元的自费部分和400元起付标准,居民医疗保险为其支付13309元,也就是说他这次住院自己只花了1200多元。在未参保之前,这14525元都得他掏。

  家住瀍河回族区的白东振老人去年为老伴儿办理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今年,老伴儿在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全部费用6.8万元,报销时居民医疗保险支付了4.1万元。

  2008年5月,结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需要,我市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有关政策:从2008年起,提高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补助40元;将驻我市省(部)属、市属各类职业高中、中专、中小学校和技校、民办学校学生以及外地户籍的学生有近8900人纳入居民医疗保险项目范围;下调因病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由200元降为100元,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400元、家庭病床100元的起付标准不变;住院报销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同时将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提高到3万元、5万元和7万元,将计划内生育、意外伤害等纳入医疗保险。

  2008年9月,我市出台了《关于驻洛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参加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将我市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洛阳师范学院3所大学的大学生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己缴费20元,中央、地方政府等补助70元,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大额补充医保5万元、意外身故2万元的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大学生最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大学生人身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10万元。

  张民强局长特别介绍,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目前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加班加点收集、整理上报各种资料和数据,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以解决我市近5万名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因单位无力缴费而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将他们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从2007年10月至今年10月,1.91万参保城镇居民及时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统筹基金支出3776万元,人均享受医疗保险费用近2000元。

  8年时间,城镇职工、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陆续享受到社会医疗保障,洛阳迈入了全民医疗保障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