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3日发出通知,取消手机短消息业务的网内网间差别定价,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明年1月15日前实行统一定价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 冯晓芳 刘菊花)
工业和信息化部3日发出通知,取消手机短消息业务的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此前,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常常在各自用户范围内发送短信实行优惠价格,而对不同网络用户之间实行高价格。
通知指出,从2008年12月1日起,各级电信企业停止推出涉及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从2009年1月1日起,对目前已经存在的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要停止发展新用户。
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要求,对现有涉及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电信企业要认真清理,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于2009年1月15日前实行网内网间统一定价。确有困难暂不能实行的,由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提出稳妥可行的处理方案,并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清理结果和处理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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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短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
电信业差别定价现象其实由来已久,这种现象在竞争尤其不充分的通信市场更加明显。尽管话音业务的网内外差别定价已逐步取消,但是,短信等增值业务在很多地区仍是“内外有别”。例如,短信在中国移动网内外的收费标准不同,即移动网内是0.1元/条,发给联通手机或小灵通的是0.15元/条。
从法律的角度看,业内专家认为,网内外差别定价等差别待客的竞争手段涉嫌反竞争行为,有悖《反垄断法》的规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差别待遇、差别定价这种变相垄断的思维限制了用户正常自由的选择。同时,网内外差别定价也加大了消费者网间通信成本,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