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民以食为天。
“天”者,至高尊称也。也就是说,世间万事,唯此为大。
确实,吃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人们往往吃了上顿盘算下顿,而且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要在吃上搞出点儿新鲜花样来,由吃而产生的饮食文化也就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古代某些笔记小说中记载的美食之烹调手段和制作过程,听起来却令人毛骨悚然。
唐房千里《投荒录》记载:岭南人性喜食小鼠。他们把初生尚未睁眼的小鼠用蜜饲喂,上席时,将小鼠钉在木板上,尚能“嗫嗫而行”,食用时,人们用筷子挟取,生咬而食。此时的小鼠还能发出微小的唧唧声。这道菜因此名为“蜜唧”。北宋大文学家苏轼被贬谪到海南岛时,因此写下了“旧闻蜜唧尝呕吐,稍近虾蟆缘习俗”的诗句。
南方人喜食蛙,唐冯贽《云仙杂记》载:“桂林风俗,日日食蛙。”其中有一种做法是“抱芋羹”,先在锅中烧水,投入小芋头,水快开的时候,把活蛙投入锅中,蛙逢高温,撑开前足,紧抱芋头而熟。
唐无名氏《玉泉子》载:名士李詹所创的“烧醉鳖”,用绳索缚鳖,在烈日下暴晒,使鳖渴极,以酒饮之,然后烹调。
《太平广记》记载徐可范的烹饪手段则更加残忍。徐氏喜欢吃驴下水:以驴縻绊于一室内,盆藏五味汁于前,四面迫以烈火。待其渴饮五味汁尽,取其肠胃为馔。徐氏还嗜鳖:尝取活鳖,凿其甲,以热油注之,谓之鳖磓。
唐张鷟《朝野佥载》记载了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烹食鹅掌的野蛮方法:易之为大铁笼,置鹅鸭于其内,当中取其炭火,铜盆贮五味汁,鹅鸭绕火走,渴即饮汁,火炙痛即回,表里皆熟,毛落尽,肉赤烘烘乃死。
明谢肇淛的《五杂俎》记载,有些人竟然活剐生物以满足其口腹之欲,比如“驴羊之类,皆活割取其肉,有肉尽而其未死者,冤楚之状,令人不忍见闻”。
清《梅溪丛话》还记载了这样一则事例:清初,太原城内有家酒楼,擅长做煮驴肉。其法是:以草驴一头,养得极肥,先醉以酒,满身排打。欲割其肉,先钉四桩,将足捆住,而以木一根横于背,系其头尾,使不得动。初以百滚汤沃其身,将毛刮尽,再以快刀零割。要食前后腿,或肚当,或背脊,或头尾肉,各随客便。当客下箸时,其驴尚未死绝也。现场血水淋漓,驴子哀鸣之声不绝于耳。尤其可怖的是,当食客在品尝其选择的美味时,地上的驴子还活着!
社会在发展,文明在进步,可一些残忍的烹饪方法不但被今人继承下来,而且又有人创造出一些新的更残忍的现代美食方法,比如生食猴脑。真不知道这是一种进步还是极大的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