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9日8时许,偃师岳滩镇村民王某拿着锄头,前往村北的自家菜地干活,走到离菜地10多米远的地方,隐约看到有个人躺在菜地里,他以为这人喝醉了,便快步走了过去。
王某被眼前的一幕吓得目瞪口呆:一名少年脸色苍白斜躺在地边水渠里,腰部下面的土壤已被鲜血染红,人已经死亡,王某急忙一路小跑回家报警。
数分钟后,民警赶到菜地勘查现场,死者死亡时间在头天晚上8时前后,其夹克左袖内藏有一把40多厘米长的尖刀,胸前有两处长13厘米和8厘米的划痕,其中一处伤痕是刺破心脏的致命伤。现场无其他足迹和搏斗痕迹。
难道这名少年是自杀?侦查人员在对死者身份和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调查后发现,死者姓刘,是一名中学生,性格外向顽皮,从未表露过轻生的念头,而且根据现场情况,无论从自杀方式还是死后身体位置来看,都不像自杀。
现场让侦查人员一时摸不着头绪。市刑科所法医专家根据现场提取的有关资料和尸体情况,开始追踪“凶手”。
法医发现刘某的尸体斜着俯卧在水渠内,前臂和双腿微曲,双膝着地,两条小腿交叉着,双脚附近的泥土有新鲜的蹬蹭痕迹,这样的状态与人磕绊倒地时的状态相仿。同时,他们发现刘某袖中的刀柄从最初的手握部位有所上移,外衣从袖子开始依次被刀体自外而内穿入胸部,造成了一处戳穿心脏的致命伤。显然,这把尖刀是让刘某丧命的“凶器”。
民警结合刘某尸体上的伤口、外衣破裂口等情况,几经推敲实验得出结论:当晚8时前后,刘某左袖内藏有一把尖刀,由于刀体较长,他左手握着刀柄,从菜地经过时意外跌倒,倒地瞬间,他的身体失衡,下意识地用手支撑地面。由于他左手握着刀柄,刀体又较长,刀穿过衣袖后又穿透胸前衣物,刺入胸部,刘某在将刀拔出过程中身体扭曲,又划出另一道伤痕,他还未将刀从袖中取出,心脏就破裂了。
(下期预告:一名少年从楼上坠落,尸体有明显勒痕和抽打痕迹,衣服被撕裂,一名与其有过冲突的保安恰好发现尸体。该少年是意外死亡,还是遭人殴打致死后抛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