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中的“互碰自赔”新规定从2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一月有余,17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财险公司了解到,新规实施1个月来,他们已受理“互碰自赔”案例超过百起。
“互碰自赔”渐渐多
17日上午,太平洋财产保险洛阳支公司营销部经理赵婕对记者说,只要满足如下条件,事故双方就可以申请“互碰自赔”:发生碰撞的双方或多方车辆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事故导致各方的车辆损失不超过2000元,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辆外的财产损失,事故各方自行协商或交警裁定确认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均可),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来处理事故。赵婕说,根据相关规定,不论是由交警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还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车辆定损原则上都要经过碰撞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中心。
随后,记者从我市人寿财险、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等13家财险公司理赔服务中心了解到,至今他们处理的“互碰自赔”案例总和已超过110起。
“互碰自赔”就是快
2月21日,市民张先生开车在南昌路左转弯时,所驾车的右前侧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轻微交通事故,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张先生建议采用“互碰自赔”来解决此事,面包车车主同意,两人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十几分钟事情就处理好了。如果按照传统方式先报警,再等警察赶到现场勘查、认定事故责任,至少需要1个小时。
太平洋财产保险洛阳支公司理赔中心王女士表示,实施“互碰自赔”后,只需15分钟~30分钟就能完成赔付的全部流程,既避免了让车主来回奔波,又消除了各保险公司之间对车辆定损、核价的争议,提高了事故处理的透明度。
相关规定得了解
“其实,至今仍有很多车主只知道‘互碰自赔’,但并不了解‘互碰自赔’的具体情况,以致于在发生事故后上当吃亏。”中国人保财险洛阳支公司一理赔员说,“有一次,一辆在我们公司投保的车被别的车刮了,对方提出‘互碰自赔’就走了。后来我们赶到,了解情况后告诉车主,这种事故责任在对方,不属于‘互碰自赔’的范围,车主这才明白过来,但对方已经找不到了。”
对此,人寿财险洛阳支公司的贾天才提醒说,发生事故后,如果车主对“互碰自赔”不了解,最好叫保险公司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哪些事故属于“一方全责”事故呢?赵婕列出以下几种:追尾碰撞前车的;碰刮正常停放或临时停放的车辆,或者碰刮固定建筑物、设施的;倒车或溜车碰刮其他车辆的;开关车门碰刮其他车辆的;违反交通信号灯信号且另一方无过错的;未按规定让行且另一方无过错的。对这些“一方全责”的情况,司机要多加注意。
商业车险不适用
记者走访时,财险业内人士表示,“互碰自赔”是建立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基础上的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交强险是强制投保,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得买,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最高2000元;而商业车险是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进行补偿,属自主投保。发生碰撞的车辆不一定都买有商业车险,因此超过2000元损失的车辆不便实行“互碰自赔”。此外,交强险采用“无过错”赔偿方式,商业车险则是“按责赔偿”,两种赔偿方式不同,商业车险不适用“互碰自赔”。
相关链接:
“互碰自赔”索赔流程
首先,向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报案要及时,要说清楚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双方当事人、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情况。
其次,现场处理。按照出险地有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通知交警处理。
再次,查勘、定损。根据保险公司的提示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勘、定损。
最后,索赔。确定适用“互碰自赔”后,车主凭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直接到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需要提交的索赔单证有:索赔申请书,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记者 赵玉杰 见习记者 郭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