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提出,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标准化健康档案有利于协助医生全面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有利于跟踪居民的健康状况和变化,对其进行系统管理。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保护个人隐私,健康档案中的个人信息不作为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过程中,要坚持自愿原则;要加强对健康档案信息的规范管理,防止居民健康信息外泄。
专家介绍,健康档案是对居民的健康状况及其发展变化以及影响健康的有关因素和接受卫生保健服务过程进行系统化记录的文件。
方案还提出: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