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晓曼、李宗虎:建设项目质量关系到国计民生,由此我国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只有取得相应的开发资质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据建设部规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等四个资质等级。授予资质等级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从事开发经营年限、完成开发面积、质量、各类专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及职称等条件为依据。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暂定资质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一般为1年。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其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省级建设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级建设部门制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要按照规定进行年检。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承担建设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级建设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