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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版:百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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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劣质商品 伤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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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2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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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劣质商品 伤了孩子
市消协发布儿童用品消费警示
  本报讯(记者 郝洋 通讯员 肖慧)昨日是“六一”儿童节,市消协专门发布了儿童用品消费警示。

  学校周边“三无”商品不少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我市一些小学周边的儿童用品商店,发现其中“三无”商品不少。在涧西区天津路一所小学旁边的儿童用品商店内,许多小学生在争相购买“喜羊羊与灰太狼”的玩偶,但记者观察发现,这套玩偶只有一个简易的包装袋,厂址、3C认证标志、适宜儿童的年龄等国家规定应该有的内容一概没有。

  不仅是玩具,食品也存在着不少问题。记者采访中注意到,在一些小学附近,有不少流动摊贩向学生兜售小食品。我们发现,许多小学生比较喜欢那些连商标都没有的“三无”食品,而商贩们卖食品时也很不讲卫生,接钱、找零后常直接用手接触食品。《食品安全法》从昨日起开始实施,但一些小店内销售的叫不出名字的饮料、橡皮糖等商品的包装上却没有厂家地址、QS认证、成分配料等重要信息。

  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市消协投诉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儿童消费领域存在的不合格的食品和玩具有:用劣质原材料制作的儿童食品、玩具;二次污染的儿童食品,如将卡片、玩具与食品混合包装的零食等;添加了激素、兴奋剂等成分的保健品,添加了过量防腐剂、色素等成分的食品;产品设计上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如配件易脱落、边角锋利、具有攻击力的玩具等。

  对此,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消费时应选择信誉好、讲诚信、规模较大的儿童用品市场,不要选择地摊、流动商贩;购买儿童玩具时一定要认清3C标志,尽量不要选择配件易脱落、边角锋利的产品,而且应按照商品提示的适应年龄进行选购;选择儿童食品时,要先查看标签上是否有QS标志,是否具备完整的中文标注的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内容;颜色过于鲜艳、气味刺鼻的儿童食品和玩具,其中的有害物质很可能超标,一定要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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