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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版:洛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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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爆炸 碎玻璃伤人
请点亮城市 “夜的眼睛”
共同的家,得共同维护
有错就改
交通标志不自相矛盾了
市政瑕疵: 你反映我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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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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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回音
交通标志不自相矛盾了
  本报讯 5日,本报刊发《这儿的交通标志真奇怪》一文,对道南路与纱厂北路丁字路口左转弯交通标志自相矛盾一事进行报道。文章见报后引起市交警部门的重视,目前他们已将此处交通标志修改一致:除大货车外,自北向南行驶车辆可以左转弯驶入道南路。

  当日下午,市交警支队法制警务科副科长董西卿对记者表示,此处交通标志出现不一致现象,说明交警部门工作中存在着疏忽。他们看到报纸后十分重视,当即通知交通设施大队,迅速对现场交通标志进行修正。

  报道刊发当日,许多司机也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是否会因左转弯被电子眼拍到而受到处罚。对此,董西卿表示,过错并不在广大司机,即使此前被电子眼拍到,交警部门也将采取措施对信息进行处理,以使司机免受处罚。

  6日下午,我们在道南路与纱厂北路丁字路口看到,原先的禁止左转弯标志已被拆除,标志牌也由原来的“禁止左转弯”修改为“禁止大货车”(如图)。

  据路过现场的小货车司机任师傅介绍,5日12时许,交通设施大队对此处交通标志进行了拆除和修改。“现在方便多了,我们要去火车站不用再绕道纱厂东路了”。 (记者 魏春兴 实习生 李三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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