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杜先生问:程某与几位战友重聚,把酒言欢,战友频频劝酒,不胜酒力的程某不好推脱,结果饮酒过量住进医院,程某能要求几位战友承担医疗费吗?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谢亮、张晓梅答:在我国,劝酒是常见的民俗习惯,是一种礼节性的待客之举,正所谓“无酒不成席”,热情好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过,需要提醒各位好客的朋友,劝酒莫过度,以免带来麻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予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法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朋友、战友、同学相聚,在酒桌上觥筹交错,开怀畅饮是自然的,席间劝酒也符合我国的风俗习惯和待客之道。劝酒者主观上往往没有过错,而饮酒者往往盛情难却,也没有什么过错。在均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饮酒者因过量而造成身体受损的民事责任,应按照公平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
综上可知,在本案中,程某与战友们饮酒,程某碍于战友情勉为其难,大家均无过错,故程某因饮酒过度,酒精中毒所花费的医疗费,其战友应根据公平原则分担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