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浙江“高考加分”问题,近日有了最新进展:经过两级公示,该省今年申请加分的近5000名考生中,有483人被“拿”下。这既反映了当地有关部门对待群众意见的积极态度,也表明群众对“高考加分”的质疑并非捕风捉影,而是有根有据。
近年来,“高考加分”问题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一个热点,原因是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高考加分”确实含有不少水分,严重损害着高考乃至社会公平。
“高考加分”造假,并非教育主管部门一家的责任,比如改变考生民族身份,就涉及户政管理机关。但舆论盯住教育主管部门并非没有道理,毕竟加分项目的设计、加分多少的确定、核实办法的制定等等,都出自教育主管部门。虽然教育部一再申明,要让“高考加分”成为“阳光工程”,但从媒体对一些地方“高考加分”情况的报道来看,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政策中都还存在不“阳光”的问题。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这句话,不仅讲出了一个真理,而且是对各级政府的明确要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高考加分”问题上,只有先做到决策民主公开,才能谈得上结果科学公正。这也正是前些日子媒体对浙江教育主管部门简化“高考加分”公示信息不满的主要原因。
人们期望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社会监督,积极改进工作方法,使来年的“高考加分”少一些水分、多一些“含金量”,不要再成为社会公平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