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洛阳励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发表声明如下:
一、2009年1月1日起,洛阳励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是广州盈然木业有限公司授权的洛阳“大自然”地板唯一经销商,其他任何公司无权在洛阳进行“大自然”地板的经销经营活动。
二、洛阳励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洛阳设立的经销地点位于九都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东30米东方市场北口,无其他任何经销网点。其他任何经销网点销售“大自然”地板均为没有合法经营授权,如在其购买“大自然”地板,质量无法保障,且无售后服务。
三、洛阳励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到合法授权的经销商处购买“大自然”地板。同时洛阳励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无授权经营“大自然”地板的公司或个人保留法律追诉权利,以维护洛阳励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利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河南经源律师事务所 张松律师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