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冯晓曼、李宗虎: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资质决定了承揽业务的范围、合同的效力、业务的质量。
建设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劳务资质三种。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和专项资质四种。综合资质只设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个别行业资质、专业资质、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另外,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不同也影响到相应收取费用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