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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明 | |
王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原本“吃了秤砣铁了心”要离婚的她,经法官耐心地做调解工作,于8月6日撤回了起诉。
王某与陈某同属新安县铁门镇某村农民。两人于1987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并生育3个女儿。陈某经常在外打工,只有农忙及春节期间才从外地回家。
2007年2月,陈某从外地打工回来,听信他人闲言,怀疑王某有第三者插足,自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纠纷不断。陈某曾几次殴打王某,王某也多次回娘家居住,双方感情出现裂痕。
2008年4月,王某向新安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陈某答辩称,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放言如果王某坚持离婚,将置其于死地。
庭审中,双方言词激烈,多次被法官制止。庭审后,陈某纠集20余人,在法院门口拉住王某,要将其抢走,王某坚决不从。双方拉扯中,法官及法警及时赶到予以制止。
2008年6月,法院驳回了王某的离婚请求。判决后,王某与陈某仍不愿在一起生活。
今年6月,王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聘请律师为其代理诉讼,表示这一次非离不可。陈某在答辩中仍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
新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办案法官开展了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先后6次到陈某居住的村中及王某娘家走访,了解矛盾根源,寻求处理纠纷的办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感动了双方,王某表示可以再给陈某一次机会,陈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要向王某认错。
8月6日,在王某和陈某家的小院里,法官主持调解,陈某向王某写下保证书,由其3个女儿、村组干部及双方邻居在保证书上签字,监督其履行。两口子脸上露出了好久不见的笑容。
王某向法院撤回了起诉,沉寂多日的农家小院传出了阵阵悦耳的笑声。
(王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