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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版:百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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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电倍受青睐
小家电问者寥寥
每月成本增加600元
已有酒店推迟退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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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9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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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点退房”寿终正寝,我市酒店反应不一
已有酒店推迟退房时间
记者 赵玉杰
  本报讯 近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公布了新版《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将“12点退房”这一霸王条款彻底删除。昨日,记者在市区走访发现,多家酒店已开始推迟退房时间。

  记者注意到,新版《规范》删去了旧版《规范》“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行规的变化并不意味着酒店马上就会推迟退房时间,这需要研究。”对于修改后的行规,记者采访到的市区多家酒店负责人都认为,延时退房很可能会造成利润减少,从目前情况看,他们依然会施行12点退房制度。

  解放路一酒店负责人称,马上就要到“十一”旅游旺季,若此时酒店承诺延时退房,将导致许多客人不能按时入住,同时会增加酒店的运营成本。

  与以上酒店仍处于观望中不同,市区已有一部分酒店开始执行自己的退房新规。

  “客人如提出延时要求,一般可推迟至14时,假如客人有特殊情况,可以在入住前申请,我们一般会将退房时间推迟至15时。”全聚德大酒店客房部负责人陈琳告诉记者。雅香金陵大饭店的订房部也推出弹性退房制度,客人如果要延长退房时间,可向大堂经理申请。

  星级酒店对新规反应不一,如家、锦江之星等快捷酒店却几乎都推出了“延时退房”制度,但很多是针对会员的。洛阳易家比较干脆,直接打出了“退房时间14时”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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