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9月26日电 记者26日获悉,迄今为止陇南市影响最大、规模最大、公诉难度最大的刑事案件——陇南“11·17”案件日前在康县作出一审判决。
据了解,2008年11月17日,在陇南市武都区发生了因酝酿中的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问题,而引发的冲击市委机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事后,共有21人(其中3人为女性),被检察机关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放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提起公诉。
在审判过程中,公诉人在揭露和证实犯罪的基础上,重点指出了犯罪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所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1名被告人分别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放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处以1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