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王向峰、李宗虎:建设工程是在建设单位(或业主)的组织下,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建设主体共同参与合作的结果以及形成工程建设成果的过程。由于建设工程事关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法律对授予和取得建设工程任务的方式有特定的要求。依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任务须通过发包和承包的方式授予和获取。
建设工程的发包,一般情况下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任务(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部或一部分以一定的方式,交付给具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建设工程的承包,即建设工程发包的对称,是指具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通过一定的方式,承揽建设工程任务,并按约定取得报酬的行为。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可作不同的分类。按照授予建设工程任务是否通过招标投标程序,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招标发包是基本方式。招标发包,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可分为必须招标发包和自愿招标发包两种情形。凡依法不需招标发包的均可直接发包或者自愿招标发包;按照取得建设工程任务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同时,在承包人作为工程发包主体的情况下,还存在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