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0日晚,浙江湖州南浔某派出所两名协警知法犯法,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
10月30日,网友“辽河鱼”在多家网站的论坛内发帖《“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了》。一时间,点击率持续走高,网友纷纷跟帖并展开激烈讨论,“临时性强奸”遂成为网络热门词。
从最初的质疑,网友的声音逐渐演变成调侃。“临时性包二奶”、“临时性不发表意见”、“临时性灌下水”……网友们在各大论坛发挥自己的奇思妙想对“临时性强奸”进行新的诠释,更有网友将这一词的用法进一步扩展,创造出“临时性结婚,谢绝负责”、“临时性恋爱,谢绝长相厮守”等新用法。
(2日转载自新浪 http://news.sina.com.cn/s/2009-11-02/1514189583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