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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版:金融·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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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连阳完美收官
六招教你驯“虎”股
基金在错判中重生
转让限售股收所得税
六成股民赚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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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2010年展望
转让限售股收所得税
据 《上海证券报》
  经国务院批准,自今日(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对“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股票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范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一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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