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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版:金融·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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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0.5个百分点
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A股市场再炒“巴菲特”
盛归来投资担保
打造理财融资诚信品牌
最低交易保证金或提高至12%
牛股爆发前的3大形态
浩亚达2009年度 会员积分兑换即将启动
基金评价业务准入门槛框定
基金销售人员将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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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基金评价业务准入门槛框定
据 《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11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自律管理规则(试行)》,并开始受理基金评价机构加入协会或备案申请。证券业协会同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质管理规则》,要求基金销售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从业资质。

  按照规定,独立基金评价机构、媒体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应当在《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施行后30个工作日内或其开始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入会,媒体只能开展评奖活动。

  此外,根据《从业资质管理规则》,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规则施行半年内达到相关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管理规则》施行一年内达到相关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在规则施行一年内达到总行及其一级分行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管理的人员取得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的要求,且每个营业网点至少应有一名从事基金宣传推介、基金理财业务咨询等活动的人员取得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成绩合格证,规则施行两年内应达到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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