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王向峰、李宗虎律师: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造价形成方式和过程的反映。我国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正经历着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定额计价向市场经济条件下清单计价的变革过程。目前,两种计价方法并存。
定额计价是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按照颁布的建设工程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即按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综合基价确定综合基价合计,然后按规定计算标准确定施工措施费、差价、专项费用、利润和税金,经汇总后形成工程造价。作为定额计价基础的工程建设定额综合基价,是完成相应实体项目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之和,是建筑产品的统一基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以及施工图,拟出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市场价格、企业定额等自主投标报价以此确定工程造价的方法。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