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胳膊多少钱?有人给出的答案是400元。
谓不予信,请看新闻——
近日,一位花季少女,半夜被歹徒砍断了手臂。男友捡起手臂,将她送至当地医院。医院无接臂之术,须转院,但因缺钱,救护车司机拒绝开车。是民警垫付了400元,才将少女送至汕头市中心医院,但因晚了一两个小时,女孩永远失去了右臂。
顺便说一件旧闻:世界首例成功的断肢再植手术,是中国医生陈中伟做的,时为1963年。过了近半个世纪,断肢再植技术已经普及。说女孩子的胳膊是被那家医院生生耽误掉的,并不为过。
在那家医院的工作人员眼里,区区400元钱,要重于少女的手臂。
那家医院,叫潮州医院。少女及家属,有没有可能向潮州医院或是那个司机索赔呢?也许有点难。因为医院也好、司机也好,似乎都在照章办事。他们一定会辩解说:如果所有病人都不交钱就可以看病、可以乘救护车,医院还怎么开得下去?
其实,从报道看,潮州医院的管理,是有点混乱的。当少女需要乘救护车转院时,司机竟然去吃夜宵了。为此,患者等了20分钟。难道,在潮州医院的章程里写着,救护车司机半夜可以离岗吗?可正是这个随随便便离开岗位的司机,说起钱来,竟然像一个严格执行规章的模范,少一分钱连车门都不开。
不错,医院一定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但任何医院的任何规章制度,其出发点,一定是救死扶伤。如果偏离了这个出发点,拿规章制度来为自己辩解,也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即使潮州医院自定的规章里,有“救护车不见钱就不开”这样的条款,也要看是不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2009年6月10日,卫生部下发了《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明确规定,对于危重急诊患者,医院急诊科须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少女的手臂断了,总该算是危重急诊患者了吧?潮州医院司机离岗在前,不见钞票不开车在后,活活耽误了一两个小时,想推卸责任,怕是没那么容易。
在这条令人无比心痛的新闻里,花季少女失了右臂,而潮州医院失去的,是医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