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本报《这费缴得不清不楚》一文引起市民关注:购车后,市民郭女士到一机动车登记业务服务站办入户手续时遇到怪事——缴费缴了295元,拿到手的发票却只显示125元。
昨日,市车管所负责人表示:洛阳九州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登记业务服务站擅自多收费用且收费不出票据,属企业行为,市车管所将暂停该服务站登记业务,并加强对全市各服务站、办理点的监管。
昨日,该服务站负责人肖玉辉说,在郭女士办理入户登记业务时,服务站确实收取了295元费用。按照规定,服务站应收125元,多收了170元,是因为服务站租用场地、购置器材、支付人员工资需要费用。但他承认,多收的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无法向顾客出具票据。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车管所所长陶世友说,目前,全市有两家汽车销售企业设立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服务站的设立,是市车管所按省交警总队要求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
市车管所决定暂停洛阳九州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登记业务服务站的注册登记业务,令其进行认真整改;该服务站负责人和市车管所负责人迅速与郭女士取得联系,退回多收款项,并向当事人道歉;市车管所要求该服务站迅速将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收费标准制板上墙、公之于众并严格执行;市车管所近期将组织人员对各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站和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业务办理情况、收费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