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之三
保障性住房≠人人有房“购”
温总理讲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政府应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加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国四条”和“十一条”都强调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力争到2012年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到2015年,中国住房目标第一个就是保证人人有房住。
但是“人人有房住”不等于“人人有房购”,谁也不可能保证人人买得起房。从2006年开始,国家给各地政府均下有建设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及指标。但是,国家相关统计数据表明能完成30%的城市都很少,且“六连号”事件等丑闻也表明经适房市场问题多多。
所以政府在2008年强调加快廉租房的建设力度,新政又统一称之为“保障性住房”,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囊括其中。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一直面临两难。不市场化,全政府行为,从规划到建设分配,政府资金压力大,且很可能成为腐败温床;市场化,开发利润小,开发商会想尽办法增加开发利润,很可能真正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得不到解决。按相关部门公布数据,2010年洛阳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为21864套,但是接触过的开发商私下表示,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在政策许可范围内都想把经适房的供应性质转化为商品房,否则一个项目开发三年下来,基本利润无法保证。精顺在许昌服务开发商的普遍做法是,将政府下达的廉租房的建设成本直接摊派到项目其他商品房的价格上,廉租房建设反而变相增加了开发成本,从而间接导致了房价上涨。
我们认为以政府为主导,合理利用现有资金比如住房公积金的盈余,集中快速解决住房困难,如以货币补贴形式发放给中低收入家庭,或许更为直接有效。长沙等城市已开始实践,此需另著文探讨,不赘述。
结语:决策者手里有一架天平,一头是经济,一头是政治。经济需要发展,政治需要稳定。哪头翘了按哪头,维持一个基本平衡,这是决策者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我们判断大势的一个基本着眼点。等经济全面恢复了,中央认为对房地产拉动的依赖减弱了,拐回头调控房地产的时候,政策可能会严厉些。(精顺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