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浪网
为解决资金周转难题,一食品公司经理自2006年10月至今,以给职工办工资卡为名,冒用公司员工的身份资料,办了28张信用卡,恶意透支了58万余元,其利息高达8.8万元。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该经理被公诉机关诉至法院。日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2年3月,刘某注册成立了河南店外店食品有限公司,主营方便粉丝、奶茶等。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刘某在经营河南店外店食品有限公司期间,以给职工办工资卡为名,先后让职工办理信用卡,然后自己冒领。后他又冒用职工身份资料办理信用卡多张,随后自己恶意透支。同时,他又以自己和家人的身份资料申领信用卡多张并恶意透支。
面对法官,刘某表示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罪名没有异议,但称自己透支信用卡并不是用于个人消费,“当时我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所以就用信用卡透支套现”。
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