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月26日电
民进江苏省委向正在召开的江苏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递交提案建议,应规范拆迁行为,明令禁止“委托打包拆迁”。
“当前拆迁已成为社会热点,分析愈演愈烈的房屋拆迁纠纷,大部分问题出现在具体拆迁过程中,尤其是采取‘委托拆迁’模式引发的问题最多。”民进江苏省委在提案中表示。
所谓“委托拆迁”,就是拆迁人将拆迁事项全权委托给一家拆迁公司,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费用和该企业劳务费用也一并“打包”给这家拆迁公司。
“由于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费用和企业劳务费用捆绑在一起,许多拆迁公司为了利润最大化,一般都是尽可能压低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费用。在拆迁中发生的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及被拆迁户不满利益受损而频频上访多数是由此产生。”民进江苏省委认为。
民进江苏省委建议,应明令禁止“委托打包拆迁”行为。拆迁企业的劳务费用与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费用严格实行两条线管理。同时,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是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而不是与拆迁公司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