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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版:洛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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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不对症
市民“被潜规则”
一次性筷子有保质期
消费者不必谈“腐”色变
“家电下乡”限价提高
彩电每台最高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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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关注馒头“个头”系列报道
标准不对症
市民“被潜规则”
记者 王继辉
  馒头“个头”越来越袖珍,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和企业。      

  标准不对症

  昨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给记者提供了《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这个标准从感观、检测方法、检测依据、包装等多方面对馒头进行了规定,甚至包括馒头的形状、面粉含量、水分含量等。比如说,在感官方面要求馒头形态完整和美观,应该是圆形或椭圆形,没有褶皱、斑点,气味有小麦香;馒头的体积不能太小。细细研读这个标准,会发现一个“硬伤”:对规范馒头“个头”不对症。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科长刘延庆说,小麦粉馒头的国家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并不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只能是引导,对规范馒头市场没有强制性。而省里出台的馒头生产标准,则属于卫生标准,主要强调馒头质量问题。

  刘延庆说,国家和省的馒头标准对规范馒头质量意义重大。像针对一些商贩制作馒头时在面粉中加入发粉和漂白剂等,标准就明确了一定体积馒头中的面粉、水分含量以及合格发酵剂含量的检测指标等,对违规操作者是一种约束。但两个标准对馒头分量问题都没有涉及,所以执法部门无从着手规范馒头“个头”。

  论重卖还是论个卖

  “一个馒头二两(100克)重,约定俗成几十年了。”在洛轴集团职工食堂工作的一名老职工说,过去用粮票,买一个馒头需要二两粮票加5分钱;不要粮票了,一个馒头涨到两毛多钱,但都有这个不成文的前提:一个馒头二两重。到现在,机关、学校、企业的食堂还是这样。如今,街上的馒头还是论个卖,一块钱四五个馒头。结果是不但一元钱购买的馒头个数在减少,总分量也在减轻。其实是商贩利用“馒头按个卖”的惯性思维愚弄消费者,时髦的话叫馒头市场的“潜规则”。

  但馒头论个卖,让一些企业抓住了商机,一举做大做强。

  郑州一家食品企业瞄准高端市场,通过包装、宣传,每个馒头卖到1元左右;洛阳的“丹菊”、“雪龙”面粉企业也走了精品馒头之路,在大型超市站稳了脚跟。

  “雪龙”公司一负责人说,普通的馒头市场,售价低,利润率更低,如果“量足质好”,小企业还有些利润空间,大企业本儿都顾不住。洛阳馒头作坊大小上千家,圈里人都清楚,各个作坊都为了利益最大化,在馒头“个头”上下工夫。

  商贩在偷换概念

  馒头国家标准出台时,有人分析,大的、正规的馒头企业将更多地占领市场,而一些小作坊的生存空间将会被压缩。可两年时间过去了,现状是:大的、正规的馒头企业退出低端馒头市场,走精品之路;馒头作坊全面占领低端市场,由于低端市场对馒头需求最大,生意很不错。

  馒头论个卖,而消费者潜意识按照既定分量在购买,看到馒头越来越袖珍,只好有苦难言。反正是一块钱的馒头,“个头”小了,数量却增加了,船到底弯在哪里?

  在粮食企业工作了30多年的周平说,这是商家在利用消费者的思维定式,偷换概念。商贩在和消费者的交易中,处于两个范畴:商贩是按照数量卖,消费者要求分量够,可没有办法对分量进行检验,最终被馒头商贩牵着鼻子走,天天吃亏。这不仅是商业诚信问题,还涉嫌商业欺诈。

  疏堵并举方为良策

  有资料显示,在我市面制主食年销量中,馒头消费量占1/3以上。和北方许多城市一样,我市馒头加工业基本处于小作坊阶段,生产规模小,原料配比无定量,加工操作随意性强。就馒头“个头”来说,各个小作坊利润当头,馒头论个卖,每屉出笼的馒头尽可能增多,成本没有增加,利润相对在增大。

  如何给馒头“个头”定个标准?有关人士表示,结合外地经验,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结合洛阳实际,完善馒头生产标准,明确馒头分量,让商贩无机可乘。同时,执法部门严格检查,从源头上规范馒头生产,保障消费者利益。

  二是利用市场之手进行规范。“丹菊”、“雪龙”馒头曾经风靡市区,每天排队购买馒头的市民络绎不绝。现在,两个品牌企业都退出了低端馒头市场。可以通过政策扶持的方式,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用市场的无形之手,引导馒头市场走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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