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日,文强案在重庆开庭审理,文强被控强奸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起诉书中,指控文强受贿110余起,受贿总额1810万元。据熟知案情的知情人士称,起诉书中文强被控强奸罪的犯罪事实只有一起。(2月1日《新京报》)
文强被控受贿1810万元、曾酒后强奸一名女大学生,相信不少人都会感到意外。
此前,媒体报道文强在水池里藏了3800万元,并拥有价值数千万元的豪华别墅和一大堆文物古董。现在,他被指控的受贿总额却只有1810万元!此前,媒体报道称,文强落马后曾招供:“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等,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用恐吓的手段逼女性就范,已是不折不扣的强奸行为。现在,起诉书中文强被控强奸罪的犯罪事实却只有一起,并且情节十分离奇——“文强遂强行与之(女大学生)发生性关系。此后,两人还多次发生性关系。”这究竟是“多次强奸”,还是强奸最终演变成“顺奸”?
文强财产的大头哪里去了?那些被文强搞定的女明星现如今为啥芳踪难觅?媒体报道和起诉书差距如此之大,有两种可能:一是此前媒体报道失实,道听途说,夸大了文强的罪恶;一是相关部门认定文强的犯罪事实不全面,不充分。到底是谁动了文强的财产和女人,恐怕一时半会儿难有定论。
其实,起诉书让人感到惊讶的又何止这些。恰如有媒体所言,实际上,文强与全重庆最著名的地下色情场所“亮点”之间的秘密关系,才是文强最令公众感到扑朔迷离的所在。而据知情人士表示,起诉书中并没有涉及相关信息,这又是为什么?
当然,造成文强的财产和女人“对不上账”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毕竟办案子要讲证据,一些事情彻底查清需要时间和精力。可是,某些早已广为人知的事情却没有出现在起诉书中,相关部门难道不该给出个合理的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