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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版:洛阳·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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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日薪三百元
征个“女友”来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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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条件虽不好
不义之财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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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2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开出日薪三百元
征个“女友”来过年
不少网友表示质疑,律师认为这么做存在很大风险
绘图 李玉明

  □记者 邓超 

   快过年了,回家团聚的气氛越来越浓。做晚辈的回家总要给父母带点儿什么,可一些大龄青年却有些发怵:自己的婚姻大事“八字还没一撇”,父母催得又急,回家可该咋交代啊?

  于是,我市一青年就想出了一个“怪招”:在网上发帖,征个“临时女友”回家过年,日薪300元,“只要不穿帮,让父母高兴了,红包不封顶”。

  雷人网帖

  征个“女友”回家过年

  网友“依雪”是新安县人,和哥哥都在北京打工。2日,他在我市某论坛上发布了一个为哥哥征“女友”的帖子:“日薪三百,征‘女友’回家过春节:11日到15日,亲戚给的红包归个人,必须配合好……”

  帖子中还详细规定了“应聘者”的条件:女方须在1.55米以上,25岁至30岁,(体重)40公斤到65公斤,相貌端正,气质佳。

  网友质疑

  孝顺还是欺骗

  帖子发出后,引起我市众多网友关注。在网友留言中,除了少数愿意帮忙以外,更多的是质疑的声音。

  网友“中国黄”直言:“这八成是骗子。”网友“有关部门”则打趣地提醒大家:“江湖险恶,如有女侠准备应聘,最好邀请几位老江湖同往……”

  还有人对这种“善意”的欺骗方式表示反对,网友“DMCC”建议发帖人:“如果你有钱,就直接孝敬父母吧,别搞这套虚的。”

  楼主现身

  “只想让爸妈过个高兴年”

  昨日,记者联系到发帖人。不愿过多透露个人信息的“依雪”坦言,自己这么做是缘于父母的压力。

  “依雪”说,他和哥哥在北京打工多年,今年哥哥都30岁了,按照农村老家的观念,早已到了“娶媳妇、抱娃子”的年龄。尽管父母一个劲儿地催,但忙于事业的哥哥总是说“没时间”。

  “我妈身体不好,俺们兄弟俩一年没回家了。这么干啥也不为,只想让爸妈过个高兴年。”“依雪”说。

  面对质疑,“依雪”说,现在已经有人来“应聘”了。不过,双方要先见面考查,并提供身份证,满意了再签个“合同”,“两人肯定各睡各的”,如果配合好了“红包不封顶”。

  律师表态

  如此“征友”风险太大

  “这种行为不管是出于尽孝还是其他原因,都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自刚认为,这种行为是民法上典型的邀约行为。但由于网帖对象的不特定性,这一做法存在合同内容不明确、报酬纠纷及人身安全等风险,甚至会引发民事欺诈、刑事犯罪等。

  警方人士则提醒,不管是征友者还是应征者都要谨慎判断,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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