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做客新华网,就依法严惩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与广大网民交流。
有媒体报道,“传播10个以上淫秽视频即定罪”,如何界定?夫妻之间传超过10个,那算吗?男女朋友之间或者两个人之间传算不算?
胡云腾说,如果他的朋友对这个感到非常生气,觉得受到伤害了,是受害者,那有可能算的。如果那个朋友喜欢,他两个传播,那没有受害者,那怎么能算呢?肯定不算。这个传播应当说是指向公众传播、向外面传播,如果好友之间、同事之间发一点儿低俗的东西,互相调侃,这个只能说情趣不高、骚扰别人,刑法不能把老百姓一些不健康的东西都纳入打击的范围。传播,私下之间就不叫传播,传播必定是在一定的范围。
陈国庆说,刚才胡主任说得非常对。因为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主要是两个要件,一个要件是要求在公共场所进行传播。第二个要件是情节严重,比如多次传播、数量比较大、传播人数比较多,甚至后果比较严重。一般的朋友之间、夫妻之间、亲属之间,一方面不属于公共领域,另一方面数量、人数、后果都不会那么严重。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不按犯罪处理,但是这种情节,如果影响比较大,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