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意外拾获一张银行卡,于是他在5天之内多次取款、消费近20万元,近日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他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9年6月20日,28岁的江苏宜兴小伙冯刚在江阴一家银行的ATM机上取款时,发现ATM机内有一张银行卡。经查询,冯刚发现卡内余额有20余万元,于是他偷偷从卡内分4次取出人民币8000元。由于怕失主挂失后失去这笔意外之财,冯刚还修改了银行卡密码。
接着,冯刚用捡来的银行卡取款还清了自己所欠的外债,之后,又购买了2台笔记本电脑、2部手机,还购买了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等首饰。短短5天内,冯刚使用了卡内金额近20万元。后因失主报案,冯刚被江阴市公安局抓获。现赃款赃物已大部分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