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做律师一年收入17万,实得6万,苍天啊,这个税该不该上》的帖子出现在成都一论坛内。发帖者自称是一名律师,去年“收入”很高,但除去包括介绍费在内的各种业务开销,自己实际所得不多。由于被定义为高收入人群,他表示如果自己因此而被征税“实在是太冤了”。
楼主“BILLY008”将自己的收入分为4类,表示这些不同的收入加起来有17万元,但“包括介绍费在内的各种业务开销却超过了10万元”,自己最后“只拿到了个小头”,存款“只有2.7万多元”。
该帖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回应,其中有同情,但多数是质疑:“楼主,你当律师当得这么郁闷,那何必还坚持呢?”也有人谴责他:“拿了那么多还哭穷,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1日转载自腾讯http://news.qq.com/a/20100301/0023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