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双鞋穿起来实在是太憋屈了,脚前脚后都能挨着地,可足弓这儿偏偏翘了起来,穿上以后就像踩高跷一样心里不踏实。”1日上午,涧西区的张先生拿着这双皮鞋到市消协投诉。
据张先生介绍,今年1月底,他在我市某商场购买了一双价值1700多元的名牌皮鞋,打算一个多月后结婚时穿,由于当时时间紧,他没来得及上脚试穿就把鞋买下了。结婚前一天准备衣物时,他才发现这双鞋有毛病。
当张先生把鞋拿到商场要求调换时,销售人员却告诉他这双鞋已经过了退换期,只能享受免费的修理服务。“无奈之下我把鞋放到那儿,可足足等了一个月后,销售人员才打电话说修好了。可再次穿上后,我发现和修理前没有任何变化,依然是中间高两头低。”张先生说。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这双有质量问题的皮鞋可以在7天内无条件退货,15天内调换,三个月内享受三包服务。可是这双鞋是在一个月后才被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家不给退换也有他们的道理。”市消协工作人员肖慧说。
仔细看这双鞋,外观上和正常鞋没什么两样,只有穿上去才能明显感觉到鞋子里面特别不舒服。“这双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如果要查清是哪方面的问题,还必须要经过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肖慧说。
由于修理无果,经消协调解,经销商为张先生换了一双同等价位的皮鞋,张先生表示同意。
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鞋子、衣物时一定要亲自试穿,如果发现尺寸不合适或者有质量问题,尽可能当场退换,避免过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购买一些反季货,比如夏天买冬天的靴子、冬天买夏天的裙子等,这些反季商品一般都要等到三五个月之后才能上身,到那时再发现有质量问题,想退换就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