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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版:洛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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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200元,只能视频见面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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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4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光让交钱,不签合同;承诺得好,却不兑现。婚介机构有点儿乱——
交200元,只能视频见面10分钟
记者 武逸民
  绘图 李玉明
  通过婚介所找到意中人是不少未婚者的美好愿望。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大多数婚介所不愿意和征婚者签订服务合同,征婚者在接受婚介服务时常常吃亏上当。

  200元换一次“视频相亲”

  “我花了200元,却只换来一次‘视频相亲’。”说起自己的经历,涧西区的储先生很郁闷。储先生说:“3月上旬,我到涧西区上海市场附近一家婚姻介绍所去咨询征婚事宜。那里的工作人员向我保证,只要交200元入会费,就会不断安排女方跟我见面,一直到我找到意中人为止。”

  “交钱后第二天,我接到婚介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说有一位女士正在‘线’上,让我通过网上视频与该女士见面。”储先生说,“我和这名女士在网上谈话还不到10分钟,她就说有点忙,然后就下了线。我以后再也没有联系上她。”

  储先生说:“之后,婚介所也没有再安排我和别的女士见面。婚介所称,我交的200元是入会费,要想再见别的女士,须再交150元。”

  为自己女儿找对象的刘女士称,她去年也遇到过这样的事。“男方在网上跟女儿见了一次面后就联系不上了,婚介所说要再见得再交钱。”刘女士说。

  只让快交钱,签合同免谈

  “我忘带身份证了,能不能在你这儿登记找朋友?”昨日,在涧西区上海市场附近一家婚介所内,记者试探着询问。

  “先交钱,俺这儿有300元、400元、600元不同档次的服务,你选那种。”婚介所老板热情地向记者推荐。当记者表示想签合同后,老板有些不高兴:“我做了十几年婚介,从来没有听说过签合同这一码子事,这又不是买东西,我还能骗你不成。”

  在西工区东下池附近一婚介所内,婚介所的老板表示,只要交200元,“就一直给你介绍对象,直到你满意”。当记者问起他们有没有工商部门的执照,为啥不持证上岗时,老板疑惑地打量了记者一番后说:“你如果是来征婚的,请交钱登记;如果想干别的,立马走人,我们不欢迎你。”

  婚介有标准,但难实施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委联合颁布的我国首部规范婚介服务机构的婚姻介绍服务标准正式实施。婚介服务标准规定:征婚者必须实名登记,婚介服务应规定服务期限,“红娘”应持证上岗。标准还提供了“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文中规范了包括征婚者和婚介机构的名称、婚介服务的内容和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的认定、争议处理方法等多方面内容。

  “目前还没有监管部门来落实上述标准,标准实施难度相对较大。”昨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对于吹得天花乱坠的婚介服务,还是要小心。在征婚时一定要找正规的婚介机构,最好是与婚介机构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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